-----市审计局妇委会“法律在身边,幸福进我家”系列征文活动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于西元前350年写道:“法治比任何一个人的统治来得更好。”在幸福的二十一世纪,我们过着丰富多彩的美好生活,离不开法治。法律是国家安定的保障,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是人们用来保护自己与他人的武器。
不论你是小孩还是大人,不论你是法盲还是法博,都有法律给予的权利,但你不负责、不到位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尝到法律给予惩罚的滋味。记得有一次,家里的亲戚来我家做客,父亲提到最近的生活过得怎样,他蛮是惆怅。原来二年前,家里的亲戚借给生意失败的朋友一笔钱,因为是朋友的关系,只是让他打了一个欠条,也没有借款期限和利息相关的说明。二年后,朋友生意有了起色,可是他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于是向他的朋友提出还款。令他想不到的事是,他把不还钱的朋友告上法庭,法院的结果令他一头雾水。待家里的亲戚说完,脸上的忧愁更加明显,父亲则明白的事情的原委,对他说:“你啊,是一点法律常识也没有,好心办坏事。借款时宜写“借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了你们之间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你们写的是欠条,两年后没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等情形,就算你向他提出还款的要求,法院认定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如果你们写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但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就算过了两年再向他主张还款,在你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是一字之差,却差异太大,结果也会相反,事到如今,你也别生气了,吃一暂堑长一智吧。”
法律是天下之公器,它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法律在你我的身边,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至少不要跨出法律的底线,掉入万丈深渊,还可以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与他人,获取幸福,好好活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