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市审计机关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跟踪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通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项目,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有效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截止去年底,全市已完工和在建农村住房建设项目15.5万户,完成投资136亿元;实施危房改造项目2万户,完成投资10.9亿元。 一是保障建设资金投入。从2009年起三年内,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各县区每年共配套3.3亿元。农信社、农行、工行三年内将分别增加50亿元、24亿元、15亿元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改资金贷款。同时,政府还将“腾空地”取得的土地收益直接用于支持城中村改造和旧村改造。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财政以省级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为质押,向金融机构贷款10亿元,由财政专户管理,国土资源部门实行封闭运作。2009年实施土地增减挂钩融资项目改造309个村庄,节余增减挂钩指标16848亩;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2.3亿元;免费发放给乡镇和村庄《新农村住宅施工图图集》,为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节约设计费、图审费等1290万元。 三是创新土地运作模式。由政府收储改造49个村庄、1.95万户,节约土地7256亩;村企联合改造58个村庄、2.6万户,节约土地6718亩;村集体投资改造22个村庄、6586户,节约土地1235亩;村民集资改造112个村庄、1.9万户,节约土地4632亩。 四是严格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从计划、规划、招投标、施工图纸、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保障工程质量。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对财政资金用途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五是履行政府服务职能。发放农村住房设计图集、施工图集和质量安全技术要点等8000余册,指导农民群众按标准施工,建设“百年住宅”。实施建材下乡,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大宗建筑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确定钢材、水泥、管材等生产厂家和供应企业,按照优惠价格统一供应,并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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