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审计机关将会同监察、国土资源、财政、建设、规划等五部门,对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进行专项清理。 本次清理的范围为我市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清理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包括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和附图,规划条件是否明确出让宗地的面积、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要求,附图是否标明宗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坐标及标高、基础设施条件等;二是供地方式的合法性。包括划拨用地是否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协议出让是否符合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是否应当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应土地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三是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包括土地出让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出让地价是否经过评估、是否经过集体决策,签订出让合同是否规范,土地出让是否归口统一管理等。四是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出让合同按期足额征收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擅自减免或同意缓交土地出让收入,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五是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包括跟踪监管制度措施是否建立,供地后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况,是否存在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拍挂出让的情况等。 本次清理工作采取自清自纠与逐级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查资料、核账目、看现场,查处并纠正土地审批、土地出让以及出让金收支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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