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审计机关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进监督,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半年,全市共对 91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审计,认定领导干部负主管责任的问题资金16.6亿元,负直接责任的0.3亿元。 一是加强任中审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起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新机制。上半年,共对48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任中审计,占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的53%,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有效防止了“带病履职”的问题。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对领导干部行使经济决策权、政策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的情况进行审计。强化对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腐败多发环节的监督,加大绩效审计力度。通过审计,督促市级机关节约经费5000多万元。 三是拓展审计范围。将所有市管干部纳入审计范围,将县区纪检、组织、政法委纳入监督范围,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近期,受市委组织部门委托,将对河东区纪委、莒南县委组织部、费县政法委3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审计。 四是整合审计资源。结合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对11个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提高了审计效率,节约了审计成本。积极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是深化结果运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68个部门单位和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并对审计对象进行集体谈话,指明存在问题,提出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的比例,由三年前的9%上升到65%,查出问题资金占审计资金总额的比例下降了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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