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沂南县审计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审计部门对每一个单位进行审计后,必须彻底弄清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情况是否真实,有无重大违纪违规甚至违法问题”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实行“零报告”制度,全面提高审计执法质量,切实维护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具体做法是: 为确保审计执法严、深、细、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审计组或审计人员执法不严,隐瞒、截留、私放审计查出问题现象的发生,该局对历年审计项目查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综合分析,按乡镇、部门和行业进行分类,归纳出36个方面的主要问题,编制了“历次审计查出问题汇总目录表”,并下发至各科室和审计组。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审计组实施每个审计项目时,都要对照目录表,认真查找违纪违规问题。项目结束后,按照目录表所列的问题,把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情况填入目录表上相应栏目内,对被审计单位不存在或未查出的问题填写为“零”,并由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将查出问题汇总目录表向局党组报告并报办公室备案,以明确责任。对审计过的同一单位、同一审计事项,如果以后其他部门或审计组在检查时发现应查出未查出问题的,将对照查出问题目录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零报告”审计组组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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