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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依据审计结果选任干部

2012年08月29日 09:16        点击:[]


  近日,沂南县在“规范任用提名、差额选任干部”试点工作中,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中,把审计结论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表决干部任职人选前,县审计局根据县委要求,及时对2名拟任乡镇党委书记人选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县委组织部依据审计结果,确定无影响任职问题时,提交县委全委会表决通过,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作为干部任职谈话的一个主要内容,增强了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
  近年来,沂南县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其作为新形势下强化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任期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要求对县属所有部门单位的行政正职领导干部每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监察、人事、审计、财政等六部门组成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决定落实督导组,对所有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公告。自2005年以来,该县已连续四年对全县106个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并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运用审计结果正确评价干部、任用干部和教育干部,对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政绩观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有效防止了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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