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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通过四种渠道通报审计结果

2012年08月29日 09:28        点击:[]


  为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沂南县审计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今年将通过四种渠道,加大审计结果通报或公布的力度,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效能,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一是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向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通报。二是对县直单位的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或班子成员进行通报;对各乡镇的审计结果,在两委班子成员及镇直部门、单位负责人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对具有共性的或涉及民生方面的问题,向各乡镇及县直单位进行通报。四是对屡查屡犯,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或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结果,通过会议、报纸、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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