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审计局通过实施审计计划、事项、结果“三公告”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审计质量,扩大了审计影响。 一是将审计项目计划向社会公告。年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合理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经县主要领导批准后,以县政府文件向全县转发,同时在审计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是将审计事项向被审单位公告。审计项目实施前,将审计内容、范围、重点、实施时间及审计纪律、举报电话等内容在被审单位张贴公告,公开接受被审单位的监督。 三是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通过媒体、网站、审计专报等形式,先后对招商引资、纳税大户受奖、“同级审”报告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6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增强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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