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郯城县审计局通过审计回访了解到,县广播电视局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规范物品采购行为,仅在有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材料采购中,就节约资金40万元,占采购总额的7%。具体措施有: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相关中层业务干部任成员的物品采购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实施操作意见。二是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县纪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及局有线电视技术骨干人员、乡镇广播站站长等多方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形成全方位监督模式。三是对采购计划的立项、审核、招投标、审定、签订合同、验收、付款及监督等环节,全部公开进行,明确责任,加强采购的全过程管理,并对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四是把每次 “阳光采购”的实施情况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各级主管部门,并下发全局各科室,同时在局政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切实保证采购程序透明,便于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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