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审计机关将对全市环保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建议,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环保资金的使用绩效和国家有关环保政策与法规的落实。 本次审计和审计调查的对象为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财政部门、排污费缴费单位、有关商业银行和使用环保资金的项目单位。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排污费的征收、上缴情况。主要审查排污费的征收程序执行、征收范围和标准、减免和缓缴以及解缴入库的情况等,看有无违规操作、任意扩大征收范围、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随意减免、截留挪用等问题。二是环保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情况。主要审查环保资金的预算管理情况,查处截留挪用、平衡预算、补贴环保部门经费、虚假报告等问题;审查环保资金使用项目的审批、范围及资金拨付情况,着重查处违规审批、违规收费、超范围立项、滞拨延拨资金、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等。三是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及项目绩效情况。审查项目资金管理与开工建设情况,查处虚假申报项目骗取专款、改变用途挪用专款、扩大项目开支范围挤占专款、项目实施应进行招投标而未进行招投标等问题;调查分析项目运营绩效情况,看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主要调查治污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能力;排放标准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回收回用年度增效是否达到立项预期,是否存在只重视项目建设、轻视项目运营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是否有因立项不准、管理不善、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项目投资失败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