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平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采纳审计建议,相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规定》和《关于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规定》,确保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前不久,平邑县审计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和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新农合”的运行进一步减轻了农民医疗费用,避免或减少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审计同时发现,该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方面还存有资金拨付不及时,个别乡镇医院存在挤占的问题;在医疗费用报销方面存在报销比例偏低和总体资金结余较多的问题。对此,审计部门及时向县政府提交了专项报告,并提出了强化资金管理和提高报销比例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反映的情况,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审计结果,责成有关部门出台了上述两个专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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