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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出台《区直单位内部审计资料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2022年08月11日 11:10        点击:[]

为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近日,临沂市河东区出台《区直单位内部审计资料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依法属于河东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均应执行备案制度。备案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和掌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等情况,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开展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办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备案的资料包括内部审计制度情况、工作计划、审计文书、审计整改情况、工作总结、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7类材料,并明确规定资料备案的时间、方式及保管事宜。同时,要求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签订《内部审计资料备案承诺书》,确保备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王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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