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乡镇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乡镇内部审计服务清廉村居建设作用,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处理处置,形成乡镇内部审计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整体合力,提升监督成效,近期,郯城县审计局联合县纪委监委出台《郯城县乡镇审计、纪委协同协调工作办法》。
从业务管理角度,《办法》要求乡镇内审机构和乡镇纪委要建立健全人员协同、业务联席会议、沟通协作、审计结果综合运用四项机制;从工作配合机制层面,《办法》提出乡镇内审机构和乡镇纪委要建立计划沟通、审计进点、问题研判、问题调查、审计整改等五个协同环节;从案件线索移交方面,更加突出时效性,要求发现线索及时介入,一经移交即联合查证。同时,《办法》还细化了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乡镇内审机构与乡镇纪委相互配合的方式方法。
(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