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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出台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19日 16:57        点击:[]

近日,临沭县委组织部、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审计局联合制定《临沭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办法》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要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按照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的要求,合理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

《办法》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镇街主要领导干部,实行三年一轮审;B类为县直部门单位、县属国有企业中掌握大量资金资产资源的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五年一轮审,项目计划与预算执行审计及其它专项审计相结合;C类为除B类外其他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以离任交接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部分任中或离任审计项目。

《办法》强调,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分类应保持稳定,对于因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须调整审计对象分类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审计局研究商定。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质效,为有序深化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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