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在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紧紧依靠联席会议平台,注重强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信访等部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深挖村居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加大案件移送移交力度,村居审计案件线索移送移交工作成效显著。去年,全县共移送村干部问题线索126起,落实处理处罚95起,其中开除党籍以上处分8人。
一是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配合。年初编制村居审计项目计划时,积极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接,对涉及问题突出的村居或村干部,作为关注重点并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前调查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了解被审计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或其他需要关注问题,在审计时进行重点核查。在工作遇到阻力时,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及时解决审计难题。去年移送案件线索中,在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协作下移送30起,占23.8%。
二是注重与村居巡察工作深度融合。推荐25名乡镇审计站优秀审计人员入选“全县巡察工作人才库”,积极参加村居社区巡察工作。将县里重点巡察村居纳入村居审计计划,做到村居巡察与村居审计同进点,工作同步开展,审计力量共同使用,审计成果共享。对巡察组反馈需要进一步核查的经济问题,各乡镇审计站利用村居审计开展的时机,有针对性的开展详细核查落实,查证属实后,移送处理线索32起,占全部移送线索的25.39%。
三是积极与信访部门对接化解积案。将换届期间信访矛盾突出村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时商请信访部门提供村居干部任职期间涉及本人和村居的信访举报材料等相关问题线索,与乡镇组织、纪委、经管、信访等部门一起,全方位、多角度对信访举报材料及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核查落实。实施村居审计时,对发现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被举报材料查实属实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通过化解信访积案,移送案件线索29起,占全部移送案件的21.32%,落实处理19起。
四是主动与组织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将村级班子薄弱村、后进村、第一书记村等优先列入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商请组织部门提供被审计村居干部经济问题线索20余条,在项目实施时作为重点逐一进行核查落实。在组织部门协同配合下,去年共移送问题线索2起,落实处理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