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东区审计局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三个方面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管理,促进成果转化运用,多年未整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规范流程,夯实责任。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在局内由主审负责对照审计报告逐项细化,重点跟踪审计整改落实,对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原因未分析、问题措施未到位的严格把关,督促完成审计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屡审屡犯”的“顽疾”,以专报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分析原因,协同相关部门推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产生。
二是协同监督,立体推进。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巡审联动、人大督查、政府汇报中,在整改推进过程中加大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工作合力,要求被审计单位根据要求提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区审计局负责实时跟踪被审计单位整改进度,向相关部门分析汇报整改情况,有效推动审计整改立体监督。
三是分类管理,过错追究。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持续跟踪督办落实机制,将整改落实与审计实施过程相结合,促进立查立改、立改立行,做好成果转化运用的“后半篇文章”。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难易程度分类推进,分层、分级、分类与被审计单位对接沟通,并实时进行调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整改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审计整改报告纳入组织部档案管理,未完成整改的将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