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郯城县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政府投资审计“三个转变”要求,采取三项举措助推政府投资审计深度转型。
一、坚持依法审计,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
严格依法依规厘清国家审计的监督责任和建设单位管理责任,明确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职责,严格区分建设单位结算审核与审计机关投资审计的不同性质。与财政、发改及相关建设单位及时沟通,明确了财政投资项目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坚决杜绝“以审代结”或“代办结算”现象,确保审计监督的独立性、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
二、加强计划管理,规避计划外审计项目实施
坚持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及时与发改、财政、住建等单位衔接,取得最近两年政府投资项目库,认真梳理财政投资意义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牵扯民生福祉、财政资金投入量大的投资项目纳入年度审计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批复依法实施审计,规避领导交办的个别信访事项,安排以审计机关结论代替有关部门调查结果,导致超越政府审计权限,影响审计公信力现象存在。
三、恪守权力边界,确保审计监督不越权不缺位
严格按照要求清理退出与项目建设管理有关的议事协调机构,规范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范围和行为,杜绝越位承担建设项目的管理职能,不再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管理工作。严格区分建设单位管理职责和政府投资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对建设单位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严把建设程序、资金使用和竣工绩效等关口,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损失浪费等行为,高效总结提炼审计项目,分析汇总问题,狠抓审计建议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