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sjj/2024-000000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审计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8-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033号《关于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033号《关于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建议》的答复

2023-08-01   作者: 点击数:  

尹从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建议》收悉,经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沟通协调,现统一汇总答复如下:

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同联动、贯通融合,2022年6月,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委、中央审计办、审计署、中央巡视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改革效能有力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指导意见》,为推进巡审贯通协同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作出具体部署。2019年9月,省委巡视办和省审计厅联合制定《关于巡视和审计工作联动协作的办法》《关于开展巡审同步联动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优势互补,深度融合、效应叠加”的联动原则,建立了日常沟通、定期会商、双向协助、成果共享等多项工作机制,夯实了联动基础。

近年来,市审计局、市委巡察办及各县区将巡审联动作为强化贯通融合、提升监督成效的有力抓手,逐步形成“巡借审力、审借巡势、靶向发力、成果共享”的巡审联动工作格局,有效提高了市县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整体质效。

一是建立机构,保障巡审联动开展。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罗庄区审计局率先在全省成立首家巡察审计服务中心,增加编制11人。此后,兰山区、沂南县、平邑县、郯城县分别在审计局设立了巡察审计服务中心或相关科室,增加人员编制,招录用专业技术人员,为巡审联动和专项巡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沂水县成立巡察审计服务中心事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已分别作出批示,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机构、编制尚未落实,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推进落实。临沭县因受机构编制等原因影响,成立巡审联动服务中心方案未获通过后,专门为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增加4个编制,用于巡审联动工作,人员由审计部门管理。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认真采纳人大代表建议,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委巡察办沟通协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在市审计局设立巡审联动工作科,为市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正科级规格,事业编制5名,具体负责巡审联动有关的协调、联络等保障服务工作,承担专项领域巡察或审计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是夯实基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健立完善“市委统一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市委巡察办和市审计局组织协调,巡察组、审计组具体推进”的巡审联动组织体系,建立巡审联动工作机制,下发《关于规范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对计划衔接、联动方式、重点任务、工作流程以及人员保障、信息共享、成果运用等方面作出规定,提升工作统筹性和系统性。将巡审联动纳入十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初步拟定《临沂市巡审联动工作办法》,将巡察工作与契合度较高的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事项精准对接,进一步提升联动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制定出台18项巡审联动工作制度文件,为巡审联动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推进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效贯通协同。

三是优势互补,放大监督叠加效应。深刻把握政治监督与经济监督内在逻辑,将巡察的权威性和审计的专业性相结合,充分运用“巡审同步、先巡后审、先审后巡、机动巡审”和“计划联动、进驻联动、共享联动、整改联动”等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印证、相互借力,实现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成果互享,以审计成果助推巡察政治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以巡察成果提升审计监督成效。发挥巡察队伍与审计队伍专业优势,巡察组发挥党建、纪检、个别谈话等权威性优势,审计组发挥财务、工程、取证等专业优势,以人员队伍有形聚合促进监督力量有效融合。2019年至2022年,市审计局共抽调38人次参与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全市12个县区审计机关共抽调489人次参与了省委巡视、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工作;今年以来,市审计局派出6人次,各县区审计局派出40余人次参与了省委巡视、市县委巡察。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积极搞好巡视巡察工作协同配合,及时按照要求,先后向省巡视组、市县巡察组提供相关审计报告、整改报告等审计成果资料1300余份,为巡视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是成果互用,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巡察、审计发现问题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巡察组、审计组针对巡审发现的问题联合提出整改要求,提高整改效率。巡审同步联动项目结束后,分别形成巡察工作报告和审计报告,在巡察报告中体现审计报告有关问题,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巡察有关问题,并在巡察整改阶段督促审计发现问题同步整改。坚持巡察与审计整改共抓,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将审计监督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的整改日常监督融会贯通、相互配合,进一步提高问题整改成效,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市审计局、市委巡察办将积极探索深化巡审联动的有效路径,持续强化巡审联动政治建设、制度建设及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联动内容、丰富联动手段、拓展联动实施范围,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巡视巡察与审计监督更好地贯通起来,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一是推动机构建立。由于受机构改革、机构和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批复权限等因素影响,目前,部分县区尚未成立专门的巡审联动服务机构。市审计局将加大工作调研和指导力度,摸清实情,提出建议,促进县区巡审机构建立。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据了解,目前省级层面正在根据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委、中央审计办、审计署、中央巡视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改革效能有力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指导意见》,拟定出台相关制度。我市将根据省级出台的相关制度,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制定出台《临沂市巡审联动工作办法》等制度办法。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加强项目计划管理,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通过充分沟通交流,由巡察办与审计部门结合各自年度工作项目计划安排,找好契合点,研究制定“巡审联动”工作重点,准确合理安排“巡审联动”项目。积极探索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行业系统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期)审计等业务领域开展巡审联动,实现巡察“政治体检”与审计“经济体检”优势互补,更好的发挥巡审“一体化”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共享、成果运用、问题整改等重点环节的沟通衔接,最大限度地提升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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