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强化监督合力,临沂市出台《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工作沟通衔接机制、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纪审协同联动机制三个方面进行明确规范,着力提高监督的协同性和有效性,构建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协调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
《方案》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审计局要加强日常联络,明确专人对接问题线索移送、协作事项办理等事项,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事项。市审计局制定年度审计项目前,与市纪委监委机关提前沟通、征求意见,市纪委监委机关结合纪委全会工作安排、专项监督或其他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意见建议,对廉政风险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或系统,优先列入审计项目计划。在开展审计工作前 ,市审计局可向市纪委监委机关了解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重大问题或可疑情况。
《方案》指出,市纪委监委机关要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将审计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范围,纳入对“一把手”履职权力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 对审计机关移送的审计结果,综合研究分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
《方案》明确,市纪委监委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涉及审计移送问题线索需要协助查证的,可商请市审计局予以配合。市审计局发现需要立即核实的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疑难问题,可商请市纪委监委机关按规定优先办理或协作配合。建立审查调查等领域人才资源库,统筹调配纪检监察、审计专业人员力量,提升发现问题水平。
(王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