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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检察院采取得力措施盘活闲置房产

2012年08月29日 09:44        点击:[]


  今年,市审计局通过对兰山区检察院审计发现,该院高度重视房产管理,将闲置房产向社会公开招标租赁,提高房产利用率,取得显著效果。
  兰山区检察院办公楼主体于2007年1月完工。针对闲置的房产,该院于2007年初对新办公楼部分主楼、裙楼整体约1.33万平方米,公开向社会招标,金谷大酒店以年租金180万元价格中标,租赁期为15年,并自行负责外装修,合同到期后由该院收回全部房产。实行这一做法,租赁房产外装修工程由金谷大酒店完成,节约建设资金近1000万元。另外,按15年租赁合同计算,租赁期内将收租金2700万元,相当于收回出租楼体的投资。该院2007年11月搬到新办公楼后,又对原办公用房以年租金43万元价格租赁给兰山区法院、公证处等单位。至审计日已按期足额收回租金326万元,并及时上缴区财政,实现了出租房产的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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