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审计局通过审计回访发现,沂水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三措并举完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维护了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一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土地收入中计提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准备金,并将未缴社保专户管理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准备金1533万元纳入及时专户管理。二是参照现行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档案和相应的缴费证、领取证,确保失地农民到领取年龄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三是多渠道促进失地农民就业。执行城市失业人员创办民营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专项基金,把劳动年龄段内的失地农民纳入劳动就业培训体系,目前已计提专项基金220万元,培训失地农民58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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