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审计局会同财政、监察、市政府纠风办等部门联合制发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这次清查范围涉及全市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31个部门和单位,主要清查我市2007至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四项内容:一是惠农补贴资金,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检查中重点揭露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等6个方面的问题。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市专门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落实。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分片、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将区别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专项清查,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的意见建议,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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