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sjj/2022-000001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2-04-01  发布日期  2022-04-01
 主题分类  审计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临审委办字〔2022〕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中共临沂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临沂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22-04-01   作者: 点击数:  

临审委办字〔2022〕3号


各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沂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审计局

2022年4月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山东省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党和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推进审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所在单位规范管理、完善内控机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临沂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研究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律,总结提炼内部审计工作实践经验,扎实推进内部审计科技化、专业化、系统化,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深化改革、完善治理、防范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直接分管本单位、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单位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或者本单位财务预算。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强化审计质量控制。

三、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

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凡是设置专门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要保证人员到位、履职到位;未设置专门内部审计机构的要至少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下列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一)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

(三)乡镇(街道)及依法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其他单位。

各部门单位要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够胜任审计工作的人员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经历。

内部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并对其在执行内部审计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内部审计人员任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

(一)提升监督效能。内审机构要坚持系统思维,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审计重点,将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在本单位的有效落实作为首要职责,促进本单位工作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机统一;进一步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由过去较多重视资金账目转向关注资金账目与关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并重,由过去罗列问题转向反映问题与揭露本质并重;密切关注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大政策落实、资金分配和使用等重点领域,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岗位,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

(二)提升治理效能。内审机构要立足本单位职责范围和管理实际,聚集关键业务和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及时揭示单位运行中的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系统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推动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内部审计新模式,推动内部审计完善组织治理、服务决策,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发挥建设性作用。内审机构要提高宏观思维能力,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特征,把审计事项置于本单位经济运行的背景下进行研判,把审计发现问题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下进行审视,密切关注本单位改革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提出针对性的审计建议,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层次和水平,在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

(四)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内审机构要牢固树立科技强审理念,加快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大数据审计方式,探索建立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文书归档、成果利用等全过程信息管控系统,提升审计技术手段和审计项目管理现代化水平;要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开展计算机审计专项培训,提升内审人员运用大数据核查问题、评价判断、综合分析能力。

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机制。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将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纳入年度工作内容,与审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推动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内部审计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各部门单位应当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报送同级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对内部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二)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各级审计机关要采取现场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要加强内部审计人才信息库建设,采取以审代训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提升业务能力。要以内部审计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注重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亮点,做好内部审计经验推广工作。要积极推广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等先进审计技术方法,促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审计机关要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座谈研讨、业务培训、内部审计项目评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存在问题的,审计机关应当督促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及时整改,积极推动被审计单位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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