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促进产业振兴政策落实落地,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2020年至2022年12月乡村产业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至2022年12月全市共投入乡村产业发展、产业载体等4个方面预算资金73751.32万元。此次审计对沂南县、平邑县等4个县进行了重点延伸审计,涉及财政专项资金24153.90万元(占比32.75%),抽查了全市84个各类产业振兴项目,其中市级以上重点项目20个,着重关注了产业振兴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管理等内容。
总的来看,全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将产业振兴摆在基础地位,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纲要,全力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拓展农业全产业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审计也发现,全市在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管理、资金绩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审计发现经核准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率低,有效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未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未对证书持有人变更等事项进行有效监管等问题。
(二)资金拨付不及时,产业发展制约明显。审计发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冷链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产业振兴重点项目等存在应拨未拨财政资金问题。
(三)项目管理不规范,带动作用不明显。审计发现部分项目任务未完成或建成设施闲置,未经审批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验收不规范等问题。
(四)资金绩效不高,扶持产业未达预期效果。审计发现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基本处于“休眠”状态;部分益农服务站等固定资产损坏、闲置;未确定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和总金额上限,未突出服务小农户的政策导向等问题。
三、截至2023年11月底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截至2023年11月底,全部问题已完成整改。